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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专题系列(三):点滴行动,助力反洗钱
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微信公众号      发布于:2020-11-6 16:49:11      点击量:

近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针对在沪金融机构制作了一系列反洗钱的宣传材料,旨在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充分发挥反洗钱宣传在维护金融安全、治理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

01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资自身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02

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 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 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代理人应出示他(她)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相关信息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03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一下后果:
  • 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 您的诚信状况收到合理怀疑;

  • 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04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帐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05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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